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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识人之关爱未成年人作者:浙江湖兴律师事务所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2023年8月9日 修改:2023年8月9日 访问统计:1942 提起犯罪,联想到的就是负面情绪。但就是有这样一个特殊的群体,让人会有种恨铁不成钢的感觉----未成年人犯罪。网友对犯过罪的孩子已经不仅仅是熊孩子这样略显呆萌的评价了,而是会用小恶魔这样的描述。职业原因,我会时常遇到未成年犯罪的孩子,我想用我的亲身经历呼吁一下,请家庭多关心孩子,请社会多关心孩子。 我在武警部队服役时曾经押解过一名未成年犯,现在还记得他当时迷茫的眼神。其实我才比他大两三岁,当时我就觉得,我只是生活的环境没有让我走上跟他一样的道路。现在我从事律师行业,办了一个盗窃罪的案件,这个案件如果光从犯罪情节分析,妥妥地主观恶性极大。但是我有次会见他时,他居然对我说:“上次警官提审我时问我,现在监控这么多为什么还盗窃?我觉得很奇怪,不应该是盗窃不好而不该盗窃么?警官居然这样问我。”出于职业习惯,我会思考他说这句话地目的,但我看到的只有疑惑。举这两个例子,我只是想表达,犯罪的人并非穷凶极恶。事实上,至今为止,我遇到的犯罪嫌疑人,只有极个别是坏到骨子里。 今年,我办理了一个因为聚众斗殴而面临坐牢风险的孩子。他话不多,很腼腆,我和承办本案的检查官都觉得很可惜。但他有过多次被行政拘留的前科,因此检察官在起诉还是不起诉之间犹豫不决。起诉,就意味着他要有犯罪记录,还会坐牢,不起诉,担心“放虎归山”。但是经过检察官走访及询问,发现其实这个孩子是一个比较善良的孩子,甚至会在自己都没多少钱的情况下,给乞讨人员100元钱,跟他一起被抓的“朋友”甚至会用“善良”这样的字眼形容他。而我了解到的是,他的父母离异,常年跟着父亲生活,而父亲是一名残疾人,无法对他进行有效的约束。因此,我对他提出两个要求:1、针对这次的错误,写一下自己的想法。2、以后不管有没有最终判刑,每个月给我汇报一下近况。让我欣慰的是,虽然这孩子当面说不出什么话,但是写的感悟确是真挚。在我追问下,他说写废了好几张纸,我能看出来这是他自己写的,也能感受到他其实是一个聪明的孩子。 “畏法度者最快乐”,这句话与胡适为维护他的小脚发妻时说的“情愿不自由,便是自由了”有异曲同工之妙。工作原因,我碰到的情况大多为剑拔弩张,但我期望达成地目标却是和气生财。因为我认为良好的环境才是关爱孩子最好的土壤,所以希望家庭和社会在产生矛盾时能够自我约束、互相包容。好人做好事自然是好的,但大家更期望看到“坏人”变成好人,如果能够让“坏孩子”变好,更是功德无量。
上一文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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