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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律合作 继续深入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作者:浙江湖兴律师事务所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2023年7月5日 修改:2023年7月5日 访问统计:2289 2023年6月30日下午,为加强检律合作、继续深入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浙江湖兴律师事务所邀请到长兴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曹晶晶及其科室成员徐枫前往我所,与我所青年律师开展学习交流分享会。
分享会上,曹主任向我们阐述了民事支持起诉的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之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以及第十五条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人民检察院对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单位或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参与诉讼的活动。国家、集体、社会公共利益及弱势群体的民事权利遭受侵害,有诉权的当事人因诉讼能力欠缺等原因未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可支持受侵害的单位、集体或个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同时曹主任还就人民检察院对民事执行活动如何实行法律监督、对于虚假诉讼如何认定等实务工作进行了深入讲解。我所青年律师也将实务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与两位检察官进行交流探讨。活动现场学习气氛热烈。 此次交流分享会,我所青年律师收获颇丰,从检察监督的角度了解到了更多民事诉讼活动办理路径。检察官在如何帮助弱势群体维权的问题上提供了新的方向,有助于我所律师继续深入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以更加多元的形式参与到社会纠纷治理工作。 上一文章:吴X盗窃罪、故意伤害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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