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还是还款作者:浙江湖兴律师事务所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2020年7月7日 修改:2020年7月7日 访问统计:7375 借款还是还款 一、案例基本信息采集 案件类型:民事 办理方式:诉讼 承办单位:浙江湖兴律师事务所 承 办 人:金菲 二、案情简介: 钱某与周某为多年朋友关系,2007年、2009年周某因生意周转 【办案过程】 本律师接受委托后,分析了案件情况,并结合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向长兴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周某向原告钱某偿还借款本金30万元,并自起诉之日起按年利率6%计付利息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承担本案诉讼费用。2020年4月3日长兴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第一次庭审原告钱某围绕本案诉讼请求向法庭提交了三份转账凭证,证明其向被告出借30万元系事实。被告周某辩称:借款纠纷不成立,认为原告能将10年前的银行转账凭证保存如此完好,是一个做事认真仔细的人,若涉按款项确系借款,其未要求被告出具借条,不符合常理,也与原告行事作风大相径庭。原告应承担举证不能责任,要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请。因被告本人当天未出庭,无法查明事实真相。2020年4月23日,长兴县人民法院要求原、被告双方本人必须到庭参加诉讼,再次庭审,原告申请证人出庭作证。被告周某本人辩称:案涉30万元系原告归还其借款,其本人习惯采用现金交付,并提交个人银行账户明细及证明,证明其取现比较频繁,习惯现金支付。 【办案结果】 第一次庭审被告对收到案涉款项30万元的事实无异议,但认为双方不存在民间借贷;第二次庭审被告又抗辩案涉款项系原告归还其借款,但未提供有效证据予以证明。本案经过法庭审理后,法庭最终采信了原告提供的证据作为本案的定案证据,一审裁判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请。 【办案体会】 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应当诚实、善意陈述案件事实。大量民间借贷基本是亲人、朋友之间,出借人基于信任出借自己的资金来缓解借款人的资金周转困难。但因熟人信任文化,对出具的借条及内容的约定未有严格的要求,也不注意保存相关证据。为有效预防法律风险,减少纠纷的发生,民间借贷当事人要注重使用书面合同,内容约定要具体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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