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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长兴XXX纺织有限公司与被告长兴XX纺织有限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作者:匿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2019年10月28日 修改:2019年10月28日 访问统计:8674 案情简介: 原、被告双方素有业务来往,被告向原告购买布料。2018年11月27日,经原、被告双方对账,截止到2017年8月8日被告共结欠原告布料货款104.8万元,并由被告出具欠条一份。后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于2019年3月30日出具还款计划,承诺对以上货款分五期归还,分别于2019年4月20日前支付50万元,于2019年5月20日前支付15万元,于2019年6月20日前支付15万元,于2019年7月20日前支付14.8万元。若被告未按期还款,则视为全部欠款到期,并承担原告因主张权利所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代理费等费用。但被告仍未按该还款计划支付货款,故纠纷成讼。 办案过程: 本案在办理过程中,为确保判决后实体权利得以顺利实现,原告申请财产保全,冻结了被告的银行账户。同时,为加快案件办理程序,挽回委托人的经济损失,积极配合法院组织庭前调解,达成调解协议。 办理结果: 胜诉,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按调解协议确定的还款计划归还货款,同时承担了原告因提起诉讼所产生的律师代理费、诉讼费、担保费等费用,且若被告未按调解协议支付相应款项,原告可增加违约金10万元一并申请强制执行。 办案体会: 办理案件时应当选择最佳的诉讼方案,以确保委托人的实体权利得以实现。为加快办案程序,可选择合适的调解方案,但要约定违约条款限制对方,以防对方届时仍不按调解协议的约定履行,尽可能的挽回委托人的经济损失。 办案律师:陆建平、钱晨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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